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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理学院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学院学科建设水平,结合我院学科发展与硕士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依据河工大政研〔2021〕19 号《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和学科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伟  富笑男

副组长:吴春阳 曹建莉

成 员: 侯志伟 韦雷雷 王俊涛 肖留超 吕刚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满足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河南工业大学遴选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单位推荐汇总表》和《个人诚信承诺书》, 并备齐有关证明材料,材料包含:(i)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ii)财务系统中经费截图; (iii) 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复印件; (iv)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材料的复印件。

(2)材料审核: 相关材料由各系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后报学院进行审核。

(3)院学位委员会投票: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进行评审,并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评定,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4)公示:对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评定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备案。

三、导师聘用与考核

(1) 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评聘分离制度,根据授权点学科、专业以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按需聘用、择优聘用、注重实效、确保质量”的原则,动态考核、择优上岗,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实行退出机制。

(2) 学院依据考核实施细则对硕士生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硕士生导师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用以指导次年的招生指标分配和导师聘任工作。


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其他有关最新说明,以河南工业大学理学院有关通知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756901

监督举报邮箱:lxykey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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