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本科生教育
本科生教育

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执行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文件,以下简称学校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执行方案。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坚持“ 四个面向”,坚持科学遴选,坚持规范管理,维护推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见附件1)。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见附件2),专家组成员均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

二、推免工作程序及安排

1.时间安排

学院推免工作分宣传动员、预推荐、正式推荐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春季学期期末前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预推荐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的8月份完成,不得提前。正式推荐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个年度的925日前完成(若学校通知时间有变,以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2.推免程序

1)报名

每年8月份,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含本人电子签名)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时间以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生推荐工作。

2)审核

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步审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院团委初步审核申请人的竞赛奖项和等级,学院教学办公室初步审核申请人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和外语成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申请人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业绩。

3)预推荐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复审,并进行预推荐排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每个专业第一名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接着按每个专业第二名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排序,以此类推,得到总排序名单,名单确定后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本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预推荐学生应满足学校管理办法中第十条除第六款外语成绩要求以外的其他全部条款,第六款中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4)正式推荐

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执行方案在预推荐名单中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1.5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在本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学校管理办法中第十条的全部条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

在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公示差额排名向前递推。

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不符合学校相关要求或本人放弃,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另行研究处理。

三、推免工作要求及说明

1.学院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国家级综合竞赛和国家级单项竞赛清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3.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在审核时要从严把握。

4.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教学办公室、专家审核小组等应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咨询服务及申诉解释等工作,确保咨询、申诉渠道畅通。

5.其他推免纪律等要求按照学校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四、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2.如本执行方案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3.本执行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本执行方案自2025届本科毕业生开始实施,原《河南工业大学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1 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docx

附件2 理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附件2.docx

附件3 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docx



理学院

20241 16